房产专家建议,为子女购置房产可登记为第二住宅,也可以是房产投资,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为商用,维修房屋费及折旧可与 租金收入相抵,有利于节税。若房产属于一至四家庭住房,买主可能有资格申请住房贷款,房贷商通常要求买主证明有稳定收入和良好的信用纪录,譬如信用分数在 740分以上。 康州洛克威尔银行(Rockville Bank)副总裁Jeff Lipes建议买主和子女共同签署贷款,这样房产可算作自住房,同时可帮助子女建立信用纪录。新州萨默塞特小丘银行(Somerset Hills Bank)贷款部资深副总裁Jody Tobia认为,只要子女符合贷款年龄要求,让他们成为共同贷款人也是不错的主意,申请贷款时子女和父母收入合并计算,子女无需还贷。因为房产为屋主自 住,贷款可争取较低的利率,头期款比例也较低。Tobia指出,如果子女在离家较远的城市读大学,父母不妨考虑在大学所在地申办贷款,并权衡是否有必要以 主要住所申办重贷,或申请房屋净值贷款。
为在学子女购买房产并列为第二住所的好处之一是,父母可用贷款利息和地产税抵税,依规定,屋主最多可申请两处房产贷款利息抵税优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