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4月23日,美国移民局(USCIS)举行电话会议,收集各方利益相关者对EB5投资移民项目改革措施及方向的建议。
据悉,在长达90分钟的会议上,USCIS一共听取了30多位EB-5行业的利益相关者们,对于政策法规改革的建议。
来自移民局相关官员表示,美国投资移民EB5是为美国创造经济利益和就业机会的重要移民项目,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意义重大;而清晰性、安全性、透明性、效率性和可预测性等是EB5投资移民改革的“重中之重”。
当前的EB-5计划和小企业
在帮助那些通过传统渠道难以获得融资的小型企业,获得替代性融资机制上,EB-5计划已经扮演了重要的角色。USCIS确认了这个目标,通过今天将小企业推进办公室的首席顾问邀请到电话会议上。并且USCIS第一次强调,他们比对来自团体的统一建议来说,更欢迎个人的建议。
优先审批流程
最经常被提及的问题是处理时间。当前(USCIS网站)所注明的I-526和I-829审理时间,将近一年,然而,一些利益相关者说,他们的投资者已经等了超过2年。
对于I-924和I-526的优先审案流程,有4次被提及。如果你还记得的话,对于区域中心的优先审案流程,最早是被前主任Mayrokas考虑过,但是由于顾虑欺诈的原因,该念头被坚决地打消了。
加速流程应该被考虑,当一个投资者已经通过了I-526审批,并且基于某些原因(例如项目被拒),需要变更项目或者区域中心。在最近我们处理的案子中,有些投资者的I-526申请常常需要等待将近两年。相应的项目文件,因为一点小的瑕疵,而被拒。
这个时候,投资者就被迫,重新递案,并重新开始排队,虽然,他们个人的资金文件没有任何问题。我们建议,如果一个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文件在接受一个项目的审核时,被认为是没有问题的,那么该投资者如果要重新递案的话,该投资者应该适用优先审案程序。
对于非移民类签证申请的问题
当前EB-5审理时间的延长,对于有非移民类签证,或者正在申请非移民类签证的投资者,造成了特别的麻烦。
典型的例子是,一个投资者,例如,由于子女赴美读书,计划移居美国。利益相关者们建议,当前申请非移民类签证(旅游/经商/就学/工作等)应该被允许。这就可以使得等待审案的投资者,能够获得工作许可以及旅行文件。
赎回协议
EB-5利益相关者,建议在EB-5法规和流程下,清晰定义赎回协议。
USCIS应该明确其对于赎回协议的审批政策,特别是对于以资产转让方式赎回投资,以及,在区域中心融资模式中所流行使用的优先股权结构。
大的区域中心 VS 小商业企业
在EB-5行业中一个有趣的现象,就是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化。他们所代表企业的观点,也涉及所有层次,从上百亿的区域中心,到完全新的从业者。不奇怪的是,大的区域中心的代表,要求USCIS公布I-526和I-829的审批数据,以便有效地限制竞争。
此外,有一些建议是,收取再次核实(re-verification)的费用。这项费用应该适用于,增加对所有EB-5项目的监控,例如定期的现场考察。所增加的监控,虽然这有涉及到SEC(证监会)的领域,但是,即便如此还是受到欢迎,因为这样将会增加可信度。这项费用,将会逐步把那些并没有积极在运作的区域中心驱逐出市场。